乡村治理有效的实现机制——基于治理目标与治理过程的双重视角
发布日期:2026-04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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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实现乡村振兴,治理有效是基础,现有研究对乡村治理有效的内在机制尚未进行系统性实证考察。本文基于中国农村与家庭的追踪调查数据,综合运用PLS-SEM、fsQCA、OLS等方法,重点关注乡村治理过程和结果是否有效,并探究治理有效的实现路径和非均衡机制。研究表明:在要素层面,治理有效是技术赋能、组织优化、政策环境支撑等因素多重作用的结果,法律和规则支持是提高治理能力的必要前提条件,治理方式数字化则推动了治理能力的提升。高治理能力下的治理模式具有“多重并发和非对称性”特征,存在两类治理有效的典型模式,即“党建引领与技术增能”强治理型下的统合型治理模式和占据主导地位的“法治韧性与传统支撑”稳定型治理模式。在本底条件分异下,乡村治理模式呈现区域“法治和党建引领”梯级格局。具体而言,东部和东北部、一线或新一线城市周边、土地资源丰富的乡村在党建统合型治理模式中具有示范效应;而中西部和三线城市周边、宗族文化强、人口少、土地资源匮乏的乡村,易出现由“党建单向嵌入”引发的治理悖论。据此,本文从分类分区治理和健全多元共治等方面提出政策启示,为有效推进乡村治理实践提供借鉴。
作者:向书坚(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);黄 桃(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);吴志敏(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)
来源:《中国农村经济》2026年第2期